东方市思源实验学校委托经营学校食堂招标
一、招标项目
1、项目名称:东方市思源实验学校委托经营学校食堂项目;
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3、用 途:学校工作管理需要;
4、采购预算:0元(资格招标);
5、本项目分包情况:不分包;
6、入围数量:1家;
7、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项目背景概况: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餐饮服务管理水平,办好学校食堂, 更好地为师生服务,根据《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海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通 知》(琼食药监餐管〔2015〕46 号,以下简称 46 号文), 经我校研究,拟将我校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含师生服务部项目委托给具有餐饮经营资质、守法 经营的餐饮企业管理,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项目规模:(1)东方市思源实验学校设一个师生食堂,共有1200个餐位,现师生总人数1300人,全校每天就餐人数约700人,主要以住校生为主。
(2)学校食堂水电可正常使用,烹饪间、备餐间、更衣室、各类粗加工区域、主副食仓库、消毒间等功能区域配备齐全,详见《用户需求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1.6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必须在本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并按时提交保证金的。
3.2 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3 投标人为依法经营的餐饮企业,且近五年内未被立案查处、未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提供声明函);
3.4具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采购文件获取办法
1.时间:请于2024年 3月 14日至2024年3月 20 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方式: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4月3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2、开标时间:2024年4月3日15时3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微信同号)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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