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县白岩坨水库勘察设计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彭水县白岩坨水库已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彭水县白岩坨水库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彭水发改审〔2023〕47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开辰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国家及市级配套补助资金和县级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开辰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勘察设计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彭水县长生镇
2.2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彭水县长生镇,是一座以防洪为主,兼顾供水与灌溉等综合利用开发任务的小(1)型水利工程,水库总库容143.60万m3,防洪库容113.5万m3,设计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水库工程由坝区工程、取水工程和灌区工程三部分组成。其中水库坝区工程包括大坝、泄洪隧洞;取水工程包括取水塔(与泄洪隧洞进口闸门塔合建);灌区工程包括灌溉干管和灌溉支管。大坝为沥青混凝土心墙石渣坝,泄洪隧洞布置于大坝右岸,由施工导流洞改造成“龙抬头”型式,兼具降低水库水位的放水功能。取水塔为岸塔式,与泄洪隧洞进口闸门塔合建。灌区和供水采用管道重力输水,管道包括1条干管和3条支管,总长1962m。
2.3☑本次招标项目投资估算金额:28832.35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费估算金额:13844.95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合同估算金额:562万元
2.4招标范围:
按照现行勘察设计规范及招标人的要求,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招标设计阶段及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工作(含水土保持、临时工程设计、施工图预算)、现场服务、后期服务及所有变更服务(含一般设计变更和非施工和业主原因造成的重大设计变更)等;配合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设计及验收相关的后续服务工作。
2.5勘察设计服务期限: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4-03-1910:00:00(北京时间)前。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 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