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城市运行智慧污水建设项目-管网微站、污水厂微站、再生水厂设备招标
招标人张家口市桥东区市政工程管理处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口市城市运行智慧污水建设项目-管网微站、污水厂微站、再生水厂设备招标人为张家口市桥东区市政工程管理处,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张家口市城市运行智慧污水建设项目-管网微站、污水厂微站、再生水厂设备采购设备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SZQL-2024-005
2.2项目名称:张家口市城市运行智慧污水建设项目-管网微站、污水厂微站、再生水厂设备采购
2.3招标范围:管网微站、污水厂微站、再生水厂设备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要求)。
2.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供货日期:收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后60日历天内完成将设备运至指定位置。
2.6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有效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文件》(银发【2019】41号)文件规定包括账户名称、账户号码、开户银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基本存款账户编号);
3.3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2024年2月1日以后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www.gsxt.gov.cn)经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时间截点:(投标文件无需附截图,以开标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5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
3.6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4.1 报名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须原件和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一套)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报名时可不提供)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查验后退还)登记资格后获取招标文件。
4.2 时间:2024年3月16日至2024年3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北京时间,下同)。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13日9时00分。
5.2开标地点:张家口市。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微信同号)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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