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2×35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调试工程招标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和田2×35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调试工程,招标人为新疆能源(集团)和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和田2×35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调试工程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和田2×35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调试工程
2.项目概况:本项目厂址位于阿和公路界碑G580 620向南+20米处,即和田市以北约20千米的中昆物流园东侧区域,北侧至团结新村道路,南侧约2.5千米处为和田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和垃圾填埋场,约7千米处为城东污水处理厂,西侧约4千米为玉龙喀什河。
项目建设总投资337158万元,拟建2×35万千瓦热电联产燃煤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脱硝和除尘装置,计划于2024年下半年建成投产。项目建成可满足和田地区日益增长的用热负荷和用电负荷需求,提升供热质量,为新疆电网末端的和田电网提供支撑电源,优化和田地区电源结构,提升和田电网与南疆电网运行安全性和稳定性;为当地工业产业发展提供电力、热力支撑,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有利于当地的煤炭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增加当地财税收入,直接和间接增加就业岗位,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3.项目服务地点: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吉亚乡团结新村国华路8号,新疆和田2×35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实施地。
4. 招标范围:新疆和田2×35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1、#2机组及公用系统的分系统调试、整套启动调试、特殊项目调试、涉网试验、机组性能试验、热控定值计算及审定、机组并网安全评价、配合达标投产以及生产考核期的调试完善等工作(脱硫系统及特殊消防和火灾报警系统的分部和整体调试除外,但含脱硫、特殊消防和火灾报警系统的整套试运组织、协调和配合工作),参与设备单体调试、单机试运及其验收签证,#1、#2机组168小时试运完成后,乙方锅炉、汽机专业调试人员各留1人负责指导运行3个月。详细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5.质量标准:(1)具体调试项目应符合《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1996年版)、《火力发电建设工程启动试运及验收规程》DL/ T5437-2022所规定的全部内容,质量评价“优良及以上”等级,创电力行业优质工程。(2)168小时试运至少达到最新版《启规》、《验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等标准中的优良等级要求,且创电力行业优质工程。此外,还须满足“附件E 工程质量目标”的相关规定。(3)满足招标人各项要求;(4)不发生任何质量事故,不存在任何质量缺陷;(5)文件规范、齐全、准确、移交及时。
6. 服务期限:本工程拟计划#1机组2024年9月30日完成168小时试运,#2机组2024年12月30日完成168小时试运,进入商业化运行;本调试工程拟定 2024 年4月10日进场并开展工作,竣工时间按照完成本调试工程工作为标准,并满足上述商业运营时间;详见《技术规范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颁发的《电力工程调试单位能力评价等级证书》电源工程类一级资质;
(2)投标人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一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重组、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近一年(指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如不能完整提供三年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现有的财务审计报告并附情况说明加盖投标人公章),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等;
4.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2项 4台350MW级及以上超临界(或超超临界)同类型机组分系统调试、整体调试、公用系统调试且成功运营1年的调试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对应的用户投运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移交生产交接书、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证明)等业绩证明资料复印件(合同至少应包括:合同范围和内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双方盖章页等);
5.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同时具备一级调试总工程师资格;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2项4台350MW级及以上超临界(或超超临界)同类型机组分系统调试、整体调试、公用系统调试且成功运营1年及以上全过程调试项目负责人业绩。需提供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复印件(合同至少应包括:合同范围和内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双方盖章页等;证明资料须体现项目负责人或投标人出具的相关证明资料);
6.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禁止投标处罚期内;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未被“信用中国”(查询入口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时须提供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网页打印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7.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 3 月14日10时30分至2024年3月20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
2.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或授权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须含有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3)投标单位缴纳招标文件费回执/凭证;
(4)投标单位开票信息(如下):
项目名称 和田2×35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调试工程
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开户行号
开票类型 专票£ 普票£
(注:以上资料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二份,否则不予受理)。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标段,以公对公转账形式支付,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本项目缴纳招标文件费需备注项目名称简称“和田热电联产项目调试工程招标文件费”,不能查询到账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3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现场纸质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方将予以拒收。
六、资格审核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微信同号)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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