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4000吨溴素项目一期项目吹吸塔组及玻璃钢、硫磺焚烧设备采购
(招标编号:ZDSYHW2024001)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唐山市
一、招标条件
本唐山蓝仓海洋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溴素项目(一期年产2000吨溴素、二期年产 2000吨溴素)一期项目吹吸塔组及玻璃钢、硫磺焚烧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50万元,招标人为唐山海港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一期工程主要建设综合楼(控制室)、门卫等生活管理设施;蒸馏楼、吹溴机组、 硫磺焚烧等生产装置:液氯仓库、溴罐区、硫酸罐区、硫磺库、危废库、仓库、消防及循环 水泵房、维修车间及备品备件库、污水处理站等配套辅助设施;购置安装氧化塔、吹出塔、 吸收塔、焚烧炉、水洗塔、蒸馏塔、储溴罐、液氯储罐、硫酸储罐等主要设备,项目建成后 一期年产2000吨溴素;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唐山蓝仓海洋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溴素项目(一期年产2000吨溴素、二期年
产2000吨溴素)一期项目吹吸塔组及玻璃钢、硫磺焚烧设备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唐山蓝仓海洋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溴素项目(一期年产2000吨溴素、二期年
产2000吨溴素)一期项目吹吸塔组及玻璃钢、硫磺焚烧设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
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3月15日09时00分到2024年03月19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8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08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唐山市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唐山蓝仓海洋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溴素项目(一期年产2000吨溴素、二期 年产2000吨溴素)一期项目吹吸塔组及玻璃钢、硫磺焚烧设备采购,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唐山海港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受唐山海港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招 标,目前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唐山蓝仓海洋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溴素项目(一期年产2000吨溴素、 二期年产2000吨溴素)一期项目吹吸塔组及玻璃钢、硫磺焚烧设备采购; 2.2、建设地点:海港经济开发区;
2.3、建设规模:一期工程主要建设综合楼(控制室)、门卫等生活管理设施;蒸馏楼、吹溴 机组、硫磺焚烧等生产装置:液氯仓库、溴罐区、硫酸罐区、硫磺库、危废库、仓库、消防 及循环水泵房、维修车间及备品备件库、污水处理站等配套辅助设施购置安装氧化塔、吹 出塔、吸收塔、焚烧炉、水洗塔、蒸馏塔、储溴罐、液氯储罐、硫酸储罐等主要设备,项目 建成后一期年产2000吨溴素;
2.4、交货期:2024年4月15日前运至项目现场;
2.5、质量要求:合格:
2.6、交货地点:项目现场指定地点。
2.7、招标范围:唐山蓝仓海洋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溴素项目(一期年产2000吨溴素、二期年产2000吨溴素)一期项目吹吸塔组及玻璃钢、硫磺焚烧设备采购的供货以及技术服 务、售后服务等其他有关服务,供货数量:回收液自吸罐2个,浓海水自吸罐1个,循环液 自吸罐2个,循环吸收罐1个,完成液自吸罐1个,碱液罐2个,尾水自吸罐1个,氧化塔2 个,吹出塔2个,吸收塔2个,吹出尾气塔2个,捕沫塔2个,风机(玻璃钢)2个、上风 道、下风道、风机出口变径各2个,海水静态混合器4个,自吸罐2个,尾气风机2个,事 故风机2个。一级、二级碱液循环槽各1个,一级、二级废氯气吸收塔各1个。吹出塔、吸 收塔、扑沫塔的栅板各2套,卤水分布器2套,循环液分布器2套,回收液池1个玻璃钢防 腐、完成液池1个玻璃钢防腐。二氧化硫管道,海水泵进出口管道,玻璃钢管道,辅助材料(详 见材料表),阶梯填料环1010立方,平台爬梯(详见材料表)。
硫磺炉1套,硫磺沉降罐1台,硫磺输送机1台,风机1台,洗水冷却器1台,水洗塔1台, 二流分汽包1台,二流水洗自吸罐1台,上料单轨行吊2.0t。加料平台一套。
具体规格型号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8、最高限价:55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 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 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1)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 表人授权委托书(注明授权的事由)及本人身份证于2024年3月15日~ 2024年3月19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报名。
(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8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 予以拒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微信同号)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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