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临沂市分公司警邮合作车管所场地装修改造项目招标
一、项目情况说明
(一)项目背景及采购准备
为进一步深化警邮合作,全面嵌入车管所网办中心后台受理审核台席,确保警邮合作关系更加融洽,实现排他性派驻公安交管服务,牢牢守住公安交管项目主阵地,实现交管项目稳存量、拓增量,夯实政务特快根基,经警邮双方协商,拟在车管所一楼西大厅进行装修改造,联手打造便民警邮合作服务大厅。
(二)采购内容及控制价
1、车管所一楼西大厅进行装修改造。市分公司委托山东天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确定其制价为480885.26元。
2.本项目改造费用由市分公司承担,并经审计后据实结算。
(三)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1个标段。
二、供应商主要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
3、经营状况良好,具备投标项目施工的经济实力,无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成交方,不得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
5、被邮政企业列入采购合作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报名将被拒绝;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7、与采购人存在合同纠纷或争议的,尚未处理完毕的供应商,不得报名本次采购项目;
8、在与山东省内邮政企业以往合作项目存在纠纷争议、解除合同等尚未处理完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
9、供应商承诺业务合作中若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或出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发票、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小金库”、商业贿赂等行为,将纳入甲方供应商“黑名单”统一管理;
10、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12、递交投标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人投标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13、供应商须承诺如实提供本单位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直接与邮政企业对接人员的亲属在邮政系统工作情况,亲属关系范围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并承诺不影响本项目采购公正性。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3月26日8: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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