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昌吉市二污污泥处置项目运营单位招标公升招标
(招标编号: XJYHZB2024-056)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
一、招标条件
本昌吉市二污污泥处置项目运营单位招标已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 为昌吉市清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对昌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产生污泥进行处理及处置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昌吉市二污污泥处置项目运营单位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昌吉市二污污泥处置项目运营单位招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必须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 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经审计的完整财务报告(财务报告需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 表、现金流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 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表);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近六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款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 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款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 件;
5、社保缴纳证明:提供近六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 费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6、履约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7、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的书面声明;
8、企业信誉截图: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
//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信用中国”网站(https: //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上 述材料须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 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10、其他说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 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 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3月19日10时00分到2024年03月25日19时00分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 包,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9日11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09日11时0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微信同号)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 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