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福州长安投资区支行主楼及附属楼加固改造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中国银行福州长安投资区支行主楼及附属楼加固改造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2.2.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
2.3.建设规模:(1)主楼面积约1027平方混凝土结构,共四层,建筑总高13.2m,建筑外立面翻新,建筑内部一楼及二楼除承重构件外其余全部拆除;主楼屋面层结构楼板拆除并重新浇筑;更换除主楼一层以外的所有门窗;一、二楼楼梯间铺设地砖及进行刷白改造,在二楼与三楼楼梯之间增设大门及电子门禁,三楼、四楼进行简单装修作为员工宿舍及员工活动场所使用,内部设置电梯井、外部设置钢结构楼梯;(2)附属楼面积约226平方砌体结构,共2层,对附属楼二楼简单装修作为多功能室使用,将一楼原单层厨房拆除,改为通向后院的过道,原餐厅改为厨房兼员工餐厅,原一楼健身房及茶室重新装修后作为客户活动中心及洽谈室使用;(3)室外工程面积约300平米,铺设混凝土路面,更换化粪池、大院公共卫生间翻新、增加绿化及大门,照明及给排水管道;
2.4.工期要求:本项目总工期为110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工期20个日历天(含勘察、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图审及相关设计文本修改时间,但不包括业主及有关政府部门的审查时间),以发包人正式书面确定方案后,且现场具备勘察条件,设计资料完整后,开始计算设计工期;方案设计工期自业主下达通知后不超过5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工期自方案设计确定后不超过15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工期为90个日历天,不含规划验收时间,按照开工令上载明的开工时间为准起算;若约定施工工期超过定额工期的,以定额工期为准(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未超过定额工期的,以约定施工工期为准。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工程类别:装修改造工程;
2.5.2招标类型:设计、施工一体化;
2.5.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任务。具体内容如下:(1)勘察:红线范围内的为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工程详细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2)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所有专业工程的深化设计)以及施工期间的设计现场服务工作。(3)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外立面拆除装饰层后重新装修、结构加固(含基础加固及后院过河横梁修复)、室内建筑装修、室外楼梯、建筑电气(含应急照明系统)、给排水、强弱电系统、暖通、室外工程等(不包含:消防、空调、标识标牌、软装、活动家具、厨具设备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6.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为5564596.15元。
2.7工程质量
2.7.1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和福建省有关标准要求,通过勘察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2.7.2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2.7.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及其它国家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7.4采购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验收标准、规范,并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所采购的设备品牌应当符合有关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以下资质:
①勘察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并需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3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无。
3.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没有处于违法和违规的从业限制情形。
3.5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3.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本单正式在职职工。
3.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任务单位的本单正式在职职工。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①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得超过3家,且应由承担设计工作内容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②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的职责。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9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处于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状态;(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未与中国银行系统发生过诉讼争议;(4)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禁用、退库供应商名单】和【中国银行反洗钱关注名单】。(5)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6)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中国银行集团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在岗人员、以及曾经与中行建立劳动关系的已退休、离职员工不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11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3月26日(节假日照常发售),购买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手续。电子招标文件(含图纸等)300元,售后不退;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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