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粤电博贺能源有限公司1、2号炉空气预热器冲洗项目招标
1、受广东粤电博贺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或“买方”)委托,就上述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广东粤电博贺能源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茂名市,广东粤电博贺能源有限公司一期1、2号锅炉采用哈尔滨锅炉厂HG-2994/28.25-YM4直流锅炉,每台锅炉配有两台三分仓回转式空预器,空预器按配脱硝装置设计。空气预热器采用拉出布置方式,主轴垂直布置,布置在脱硝装置的下部,烟气和空气以逆流方式换热。转子采用模数仓格结构,蓄热组件制成较小的组件,以便检修和更换。
2.2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
标的
招标范围
(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0724-2420N1460578
广东粤电博贺能源有限公司1、2号炉空气预热器冲洗项目
1、2号炉经过长期运行后空预器蓄热元件内部会附着大量的硫酸盐及灰尘等,影响蓄热元件的换热及增加空预器压差,降低了机组运行的经济效益及安全性。由于常规冲洗无法达到预期效果,拟在2024年度视情况对1或2号炉空预器传热元件进行干冰清洗,以确保机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
投标人必须对所参投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如有重大缺漏,将导致投标被否决。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并以其为准。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请各投标人详细阅读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及承诺函为准)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投标人应是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方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函为准)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4)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被列入广东能源集团公司(或广东能源集团下属二级平台企业,或招标人)灰名单或黑名单的,或者曾经被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且仍在处罚期内(或未被移出名单)的,其投标均无效。(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函为准)
(5)业绩要求:
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至少具有1台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机组锅炉空预器干冰清洗业绩。
注: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结算发票复印件(包括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和能体现该合同工作内容页等关键页,以证明投标人满足业绩要求,否则将被视为无效业绩。)
4.招标文件的获取程序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3月2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3月21日00:00至2024年3月27日16:00(北京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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