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柴(烟台)新能源产业园一期一阶段项目安装及厂区工程招标
一、项目概况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潍柴(烟台)新能源产业园一期一阶段项目安装及厂区工程项目(3123003)经有关部门批准,已具备采购条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决定通过招标采购方式,择优选定供应商,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潍柴(烟台)新能源产业园一期一阶段项目安装及厂区工程
2、项目类别:工程类
3、采购方式:招标
4、采购内容:1.本建设项目位于烟台福山区横二路以南、东泽路以东、磁阳路以北、四维路以西。项目整体规划、分期建设。8号厂房为二层、建筑面积约55834㎡(101mX270.5m)、建筑高度19.4m、丙类厂房;9号厂房为二层、建筑面积约50204㎡(92.8mX270.5m)、建筑高度18.95m、丁类厂房;10号仓库为单层、建筑面积约18000㎡(101mX134m+70mX63m)、建筑高度26.4m;8号、9号厂房结构为两层钢框排架结构厂房,10号厂房结构为单层门钢结构;厂区工程包含道路、停车场及管网、危废库、固废库、消防泵房、门卫、厂区围墙等。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二、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投标人必须拥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特级施工资质;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否则须另提供上级单位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
(5)投标人自2020年01月01日至本工程开标前,至少具有三项合同额不低于2亿元或建筑面积不低于5万平方米的工业类厂房总承包施工业绩。
2.其它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本不小于30000万元;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招标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投标人产品符合有关国家规定及相关行业标准。
四、采购文件领取
1、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线上
2、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4-03-2600:00:00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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