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外聘律师服务入围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外聘律师服务入围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外聘律师服务入围项目招标单位: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2招标范围:为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提供诉讼或非诉讼法律服务,即为实现以诉讼、仲裁或其他方式最终清收债权和化解法律风险为目的的风险代理、一般代理。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代理。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专业技术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服务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系统未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3财务要求: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取消开户许可证的须提供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等信息)。
3.1.4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近3年内,在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和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符合招投标法及行业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3-21至2024-03-27,每日上午09:3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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