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华新材料(东营)有限公司胶液罐酸洗、钝化施工项目
(招标编号:ZHXCLWB-2024-08#
项目所在地: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
一、招标条件
振华新材料(东营)有限公司胶液罐酸洗、钝化施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有资金,招标人为东营市亚通石化有限公司。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胶液罐酸洗、钝化施工项目进行对11台胶液罐进行酸洗、钝化(V-4301A/B/C/D/E/F、V-4701A/B/C/D/E、规格型号:05000*10120)。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振华新材料(东营)有限公司胶液罐酸洗、钝化施工项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振华新材料(东营)有限公司胶液罐酸洗、钝化施工项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营业执照
(含“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参与投标的企业需提供本企业项目部成员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资料。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 明指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投 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须同时提供网上打印件及加盖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公章的花名册;若 投标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未开通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投标人须提供体现投标人单 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缴费证明须为自 2023年1月开始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资料。
3.投标人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对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
4.投标公司需要有三年及以上与该项目的相关经验,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不少于3个;投 标人如不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产品应具备对应的防爆等级证书等资质凭证;必须具备实缴金额并可查;招标人保留查验发票、合同原件的权
利。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3月19日08时00分到2024年03月26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各投标人进行网络邮件报名方式,报名同时必须提供以下资信证明文件 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 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页、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一 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2、网络报名方式:投标人将报名资料d以扫描件形式发 送至邮箱进行报名,并注明投报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9日17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3月30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开标时间为暂定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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