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广西石化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120万吨/年乙烯装置工程就地操作站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广西石化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120万吨/年乙烯装置工程就地操作站招标,招标人为中国寰球工程有限公司,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就地操作站物资进行二次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中国石油广西石化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化产业园区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炼油区东侧,占地约308公顷。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石化分公司,自筹项目资金,基础设计已完成。
120万吨/年乙烯装置(含60万吨/年裂解汽油加氢装置、3.5万吨/年苯乙烯抽提装置)以炼油提供的石脑油、加裂尾油、非芳柴油、富乙烷气、富乙烯气、三级凝缩液、液化气等为原料,采用蒸汽裂解、中间馏份加氢、苯乙烯抽提的技术路线,生产聚合级乙烯、聚合级丙烯、加氢汽油、苯乙烯等产品。新建装置主要包括:乙烯单元、裂解汽油加氢单元、苯乙烯抽提单元、废碱湿式氧化单元以及燃料气系统、火炬系统、污水预处理和其他必要的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
项目合同范围为中国石油广西石化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乙烯装置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的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详细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及与之相关的检验、实验、调试、验收、水压试验、管道冲洗吹扫、设备化学清洗、单机试车、联动试车等工作,并配合发包人完成投料试车、试生产及性能考核等工作;负责开工保镖工作(自投料试车开始至产出合格产品后72小时),保镖合同双方另行签订;完成竣工资料及竣工图的编制及归档(包括EPM系统资料归档);维护培训、后续服务、缺陷修补和质量保修及配合竣工验收等工作。数字化交付按照本项目数字化交付的标准和要求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工作。
本工程项目资金已落实,EPC合同已签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2招标产品范围:就地操作站7套。
2.3技术要求:具体技术要求详见MR文件及合同等。
2.4交货地点:中国石油广西石化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乙烯装置工程现场。
2.5交货期:2024年9月30日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为制造商,接受代理商(代理商应为投标产品国外品牌对本项目的授权供应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企业法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执行“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要求的企业,只需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
其它类型法人须提供政府相关机构出具的登记证书复印件。
2)安全环保健康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严重环境事件、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具备完善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HSE或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生产资源保障。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制造商必须提供所供电子产品有效的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监委)授权的防爆电气产品检测机构颁发的防爆合格证(符合中国国家防爆标准要求(GB/T3836))或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
4)制造商应具有整台仪表的研发、生产和组装能力,不得转包、贴牌或选用第三方产品。投标人应详细列出所供产品主要部件及附件的产地。所供产品及其附件应在制造商工厂成套组装,并经调试合格后整体供货。
5)业绩要求:
制造商应提供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中国大陆石油、化工、LNG、煤化工、制药项目上就地操作站的供货业绩,且供货总数应不少于50台。投标人须提供业绩表及业绩证明资料,未按照要求提供业绩表和业绩证明资料的业绩为无效业绩。业绩表应包括所供项目名称、合同号、所供产品名称、材质及型号规格、数量、合同签订时间、用户名称、用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供招标人核实。业绩表中供货数量仅指与本次招标货物一致的物资,如合同还包含其他物资,则业绩表中相应数量应需剔除,否则,该项业绩无效。框架协议和战略协议不属于有效供货业绩。业绩证明资料为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封皮、分项供货清单、双方盖章页】。如果合同文件中无法体现符合业绩要求招标物资的特征,还需提供相应的技术要求或技术协议。
6)根据所报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测算,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或数据不清楚的投标将被否决。
7)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违纪或重大法律纠纷情况: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相关网页截图;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相关网页截图;
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未曾涉及刑事案件、投标截止日前五年内未涉及民事侵权责任纠纷和知识产权与责任纠纷,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
8)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投标人无因投标产品的质量或安全环保问题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通报(复查合格的,可予以接受)。
9)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未被列入中国寰球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被列入黑名单但已恢复交易资格。
10)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的制造商被列入中国寰球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合作伙伴合规风险提示清单》中建议为“不再签署新合同”且仍在有效期内的,投标将被否决。
11)失信惩戒
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
若8≤投标人的累计失信分≤10分,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1)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
2)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
3)失信分达到10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
4)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投标资格三年。
投标人处于暂停投标资格状态时,其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的累计失信分>10分,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投标人处于取消投标资格状态时,其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受到惩戒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等自然人在其他法人或组织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的,该法人或组织参与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投标将受到等同惩戒。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3月21日9时至2024年3月31日17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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