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池州电厂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检验、安装过程金属监督检验和锅炉清洁度检查服务项目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安徽公司池州电厂二期(2×660MW)扩建项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检验、安装过程金属监督检验和锅炉清洁度检查服务项目招标,招标人为国能神皖池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神皖池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国能神皖池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是国能神皖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公司位于池州市贵池区江口大兴村境内。其中一期建设2×320MW机组,本期工程建设2×660MW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设施。本工程于2023年8月浇筑主厂房第一罐混凝土,计划2025年6月第一台机投产,2025年8月第二台机投产。
招标范围:国能神皖池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2×660MW机组)扩建项目3号、4号机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检验、安装过程金属监督检验和锅炉清洁度检查服务等,具体检验范围及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至4号机组168小时试运后1个月为止。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综合检验机构甲类)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省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6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基建期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质量安全性能检验的服务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咨询服务距离投标截止日已投运一年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600MW及以上等级火力发电机组基建期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质量安全性能检验服务的项目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3-21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3-2616:0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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