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元环保梁山县水泊垃圾处理场填埋区改造工程(二期)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梁山县水泊垃圾处理场填埋区改造工程(二期)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下属项目公司梁山县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梁山县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梁山县水泊垃圾处理场填埋区;
2.2招标范围和内容:在现状条件下根据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相关规范及发包人要求完成梁山县水泊垃圾处理场填埋区改造工程(二期)施工;范围:基层处理、土方开挖及回填、库底防渗、边坡防渗、渗滤液导排、地下水导排、分区坝、垃圾坝、垂直止水帷幕、厂区道路、锚固沟及锚固沟兼作排水沟、渗滤液及地下水收集池、电气工程、围墙施工等。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
(1)库底基层处理及土方回填:
土方开挖并外运至弃土场(外运距离及消纳费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施工排水与降水(含基坑开挖、雨季、台风等造成的)。
(2)库底防渗系统结构层:
地基层:土基压实密度≥95%;反滤层:200g/㎡土工滤网;地下水导排层:400mm厚碎石导流层(粒径20-60mm);隔离层:200g/㎡非织造土工布;保护层:300mm厚压实黏土(渗透系数≤1.0×10-7);保护层:4800g/㎡膨润土防水毯(渗透系数≤5.0×10-9);次防渗层:1.5mm厚双光面HDPE土工膜;渗滤液检测层:6.0mm土工复合排水网;主防渗层:2.0mm厚双光面HDPE土工膜;膜上保护层:600g/㎡长丝非织造土工布;渗滤液导流层:300mm厚碎石导流层(粒径20-60mm);反滤层:200g/m2土工滤网;雨污隔离层:0.8mm厚双光面HDPE土工膜。
(3)边坡防渗系统结构层:
基础层:土基压实度≥95%;膜下保护层:600g/m2长丝非织造土工布;次防渗层:1.5mm厚双糙面HDPE土工膜;渗滤液检测层:6.0mm土工复合排水网;主防渗层:2.0mm厚双糙面HDPE土工膜;渗滤液导流层:6.0mm土工复合排水网;反滤层:200g/m2土工滤网;雨污隔离层:0.8mm厚双光面HDPE土工膜。
(4)地下水导排管及盲沟(导排管均为PE100级HDPE穿孔管,工作压力1.0MPa,主管φ315,次管φ200;沟内卵石填充,粒径30-60mm)。
(5)渗滤液导排管、导排盲沟及导气石笼(导排管:均为PE100级HDPE穿孔管,工作压力1.0MPa,主管φ315,次管φ250;沟内卵石填充,粒径30-60mm;导气石笼:导气管为φ150HDPE管,周围碎石填充,粒径16-32mm,外围采用φ8钢丝网包裹)。
(6)地下水、渗滤液提升井(含钢筋模板制安、砼浇筑、HDPEφ800套管等)。
(7)锚固沟和锚固沟(兼作排水沟)开挖及回填(含兼作排水沟垫层、实心砖砌筑、沟内抹灰等)。
(8)分区坝、垃圾坝、垂直止水帷幕。
(9)厂区道路、围墙。
(10)电气设备安装(水泵及电控箱、电缆、浮球液位计、线管等)。
(11)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测及竣工验收备案资料整理备案。
(12)全责负责协调工程内所有政府相关部门、周边村民及企业等外协关系。
(13)特别约定:中标单位需确保施工质量优良,认真负责精心施工,确保后期在飞灰填埋使用过程中不产生隐患,不发生任何渗漏问题。否则需要承担无条件修复及承担法律规定的环保事故责任。
施工临时进场作业道路、管道焊接、建筑垃圾清运等所有属于本工程的施工项目均包含在本合同范围内,施工图纸中没有列明或无施工详图的分项子分项也属于本合同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和施工要求)。
2.3本工程发包人材料范围(详见甲供材料一览表):各型号土工布;各型号HDPE土工膜;各型号土工复合排水网;各型号HDPE管;各型号土工滤网;水泵。除上述发包人供应材料外,其余所有材料均属于承包人的供应范围。发包人供应材料的安装、卸车、保管、二次搬运及材料堆放场地均由承包人负责,且该部分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固定总价中。
2.4工期要求: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严格按发包人审批的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执行。
2.5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二级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满足项目所在地政府部门审批办理备案的需求,如需变更项目经理的费用由中标人/承包人承担),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2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媒介发布招标之日前,已完成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额≥100万元的飞灰填埋场施工工程。
3.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工程业绩”2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媒介发布招标之日前,已完成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工程。工程业绩中的项目经理必须与拟派项目经理一致。
3.6投标人所承建的工程近5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21日至2024年4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领取。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4年4月01日24时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4月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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