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液晶拼接屏招标
招标类型
货物招标
信息类型
招标
招标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行
开标时间
详见内容
开标时间倒计时
详见内容
中国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液晶拼接屏项目
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液晶拼接屏项目,已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批准采购,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液晶拼接屏项目
2.项目编号:HYHA2023-2799
3.招标范围:主要为省工行及二级分行(不含青岛)提供液晶拼接屏的供货、安装、相关软件的提供、系统调试、检测(含第三方检测)、验收以及售后服务等全部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入围数量:不超过3家(最终入围单位数量与有效投标单位数量按照1:2的比例选定,计算出现小数时向上取整)。
5.供应商资格有效期:三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条款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2.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无行贿犯罪、失信惩戒等情况。
3.投标人须承诺: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与中国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投标人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
4.投标人须承诺: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中标,在入围/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XX机构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取消入围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二)专用条款
投标人应为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须提供制造商的唯一授权函。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3月23日—2024年3月28日每日09:00至17:00(北京时间);
2、资料审核的信息将发送至投标人登记的邮箱,请及时关注登记的邮箱。
① 营业执照;
② 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③其他资料(按顺序加盖公章后扫描为1个PDF文档)
a.制造商授权函(代理商提供)
b.“中国裁判文书网”和“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加盖公章)。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注:获取招标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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