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沈银行沈阳长白支行空调工程招标
招标编号:LNZB-GJZ2024-0423-01
受辽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的委托,就辽沈银行沈阳长白支行空调工程项目进行招标。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现已具备招标条件,通过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1. 项目名称:辽沈银行沈阳长白支行空调工程项目。2. 招标范围: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3. 项目建设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和康街 65-8号 5、6门,
一层和二层。4. 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建筑安装工程规范要求严密组织施工,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5. 计划工期:15天,保证设备供应及时,能够配合装修进度施工安装。6. 入围家数:拟入围 1家供应商。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8 招标限价:397,007.6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2.投标人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品牌相关产品售后服务承诺函;3. 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相关要求按《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及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执行。)4. 投标人应出具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5.投标人应出具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6. 投标人近三年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没有行政处罚以及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投标人应出具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证。(依法免税的
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8.投标人应出具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10本次招标禁止响应人挂靠和分包。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 3月 22日至 2024年 3月 29日,每日上午 08:30时至 11:30时,下午 13:3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将获取招标文件所需的以下材料原件按照顺序扫描成一个 PDF文件(并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送至本公司邮箱并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材料齐全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现金、支票),售后不退。4. 报名要求:投标单位授权的委托人需于投标报名截止前,携带以下资料至招标代理机构:(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品牌相关产品售后服务承诺函(复印件加盖公章);(3)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5)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6)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 4月 12日 14:00时(北京时间)。2. 开标时间:2024年 4月 12日 14:00时(北京时间)。3. 接收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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