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石化一区1#常减压装置“拆卖一体”工程一标段招标
2.1建设地址: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湖南石化厂区内。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
(1)拆除工程合同估算金额:570.67万元(不含税)。
(2)废旧物资处置合同估算金额:1571.99万元(不含税)。
2.4标段招标范围:
(1)湖南石化一区350万吨/年的1号常减压装置“拆卖一体”工程现有设施(包括设备、建构筑物(含70米烟囱)、管道和沟槽、地基基础(不含桩基础)、地下电缆及地下管道)拆除,危废清理装袋集中、固体废物清运,土方整体开挖、场地内素土就地整平的施工总承包及相关技术服务;
(2)按照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里内容进行废旧物资处置及相关技术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1)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2)废旧金属收购业备案书。
(3)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持有以下业绩:
①2019年以来有炼油化工装置(采用大型机械)拆除工程施工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
②2019年以来有废旧物资处置或回收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其他形式的联合体其成员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4)牵头人须具备第3.1(1)、(2)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3)、(4)、(5)①、(6)项资格条件。
(5)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须由牵头方人员担任。
(6)联合体其他成员须具备3.1(1)、(2)废旧金属收购业备案书、(5)②、(6)项资格条件。
(7)联合体成员应为两家(牵头人+废旧物资处置成员)。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牵头人单位),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名称:投标人单位/牵头人单位);2019年以来有炼油化工装置(采用大型机械)拆除工程施工项目(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技术负责人持有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2019年以来有炼油化工装置(采用大型机械)拆除工程施工项目(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的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3)安全负责人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名称:投标人单位/牵头人单位),2019年以来有炼油化工装置(采用大型机械)拆除工程施工项目(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的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4)废旧物资处置负责人有2019年以来有废旧物资处置或回收项目(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的项目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
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4年3月25日10时0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4月1日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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