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轮台县神鹰矿山救援服务有限公司抢险救援车采购项目的招标
招标人轮台县神鹰矿山救援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新疆轮台县神鹰矿山救援服务有限公司抢险救援车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4月12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TLHZC(GK)2024-010号
项目名称:新疆轮台县神鹰矿山救援服务有限公司抢险救援车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招标
预算金额(元):194万元
最高限价(元):194万元
简要规格描述:抢险救援车采购
合同履约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报价方须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监事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组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3月22日至2024年3月29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元):500
现场报名时携带以下资质证明材料原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当地公证处出具的此资质的公证书原件;
(2)法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被授权人需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原件;
查验以上资料原件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壹套,以上证件不齐者不予接受报名。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4月12日 16: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4月12日 16: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新疆巴州库尔勒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微信同号)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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