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县人民医院心电信息管理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类型
服务招标
信息类型
招标
招标人
汝阳县人民医院
受汝阳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就汝阳县人民医院心电信息管理系统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ZX-2024-06
2、项目名称:汝阳县人民医院心电信息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93000.00元
最高限价:293000.00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预算单价(元) 最高总限价(元)
1 汝阳县人民医院心电信息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293000.00 293000.00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服务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汝阳县人民医院心电信息管理系统采购项目,详见磋商文件。
7、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后20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为贯彻洛阳市洛财购【2021】1号文件精神,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采购。
2.2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登记证书;
(2) 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承诺书格式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3)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投标资格。
注:供应商于开标截止时间前应将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完整提交给代理机构作为开标前资格审查,复印件盖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未能提供原件的,投标不被接受。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 3 月 26 日至2024年 4 月 1 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
3.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的资料: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供应商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证明资料。以上资料留存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本项目接受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如供应商网上获取,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供应商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证明资料文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及相关联系方式发至邮箱,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机构。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领取时间和地点:同报名时间与地点;
(2)招标文件工本费 500 元/套,售后不退。
注: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按以上要求报名并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4月7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4月7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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