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市区道路水毁修复工程施工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信息类型
招标
招标人
平顶山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市区道路水毁修复工程施工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最高限价:520000元
4.工程概况:对平顶山市市区部分路段出现裂缝、坑槽等水毁病害的路面进行修复施工。
5.计划工期:15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划行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副本)。
3.2供应商近三年至少具有2项公路工程养护施工业绩。
3.3项目经理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项目总工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4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5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6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7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8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 3 月 27 日至 2024 年 3月 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12 时00分,下午 14时30分至 17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2.地点:平顶山市
3.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其他有关事项:购买文件时请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以上均为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彩色复印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4年 4 月 2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
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 4 月 2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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