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华银株洲2×100万千瓦扩能升级改造项目直流系统及蓄电池组设备二次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唐华银株洲2×100万千瓦扩能升级改造项目直流系统及蓄电池组设备采购,招标人为大唐株洲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30%资本金自筹+70%商业融资,出资比例为3:7。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直流系统及蓄电池组设备采购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湖南省株洲市渌口区淦田镇。
2.2建设规模:建设两台100万千瓦级高效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
及配套码头工程,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设施。
2.3建设工期:2023年11月份浇灌第一方混凝土,建设工期23+1个月。
2.4设备名称:直流系统及蓄电池组。
2.5招标编号:CWE
2.6数量:16套
2.7技术规格:
充电装置:110V充电装置电压变化范围从94V到121V,220V充电装置电压变化范围从192V到248V;充电模块采用N+2冗余配置,任一充电模块故障均不会影响其他单元的正常运行;各充电模块可以自动均流,均流系数大于0.9;具有在线检测直流系统的对地绝缘状况,并自动检出故障回路,具有监测交直流混入功能。
蓄电池:2V蓄电池的浮充电压2.23~2.27V,2V蓄电池的均充电压2.30V~
2.40V,80%放电深度的循环寿命不少于1200次,能监测蓄电池组和单体蓄电池绝缘状态,对蓄电池组单只和/或成组电压、容量、内阻进行检测。
2.8交货地点:大唐华银株洲2×100万千瓦扩能升级改造项目工地指定的现场。
2.9交货期:暂定2024年10月,具体交货期以合同签订时的约定为准。
2.10供货范围:大唐华银株洲2×100万千瓦扩能升级改造项目2台机组共16套直流电源及其附属设备,包括每套设备的充电装置、蓄电池组、仪表、控制等设备。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业绩条件,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资质要求:
3.1.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专用资质要求:
(1)供货业绩:投标人近10年(以投标截止日计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设计、制造、销售4台套600MW及以上容量机组的类似设备业绩。(必须包括该机组主机220V直流充电装置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首页、供货设备清单页、签字页)。
(2)运行业绩:投标人具有2台套600MW及以上容量机组的类似设备满2年的运行业绩,运行良好且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必须包括该机组主机220V直流充电装置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首页、供货设备清单页、签字页及用户证明)。
(3)其他:投标人具有国家认可的权威检测机构出具有效型式试验报告,并提供证明文件。
(4)其他说明:
(A)供货业绩和运行业绩中的“供货设备清单页”形式不限,只需证明设备数量、设备形式等。
(B)供货业绩和运行业绩中的“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投运的材料。
3.1.3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每年净资产大于0。
3.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4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4.1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4.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4.3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04月8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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