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陕西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煤榆林煤炭深加工基地项目可燃、报警仪等采购协议项目公告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项目概况:中煤陕西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位于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榆马大道北B1路东,一期装置规模为年产205万吨甲醇、60万吨聚烯烃装置以及配套公用工程,已于2014年7月建成投产。二期规划建设年产220万吨甲醇、90万吨烯烃装置及相关配套设施,并新增25万吨/年的EVA项目及相关配套设施。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中煤陕西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煤榆林煤炭深加工基地项目可燃、报警仪等采购协议项目,依据本次招标结果签订采购协议(不直接供货),采购协议列入EPC招标文件,由EPC承包商按照EPC合同执行采购协议采购。
主要设备为煤化工二期项目各装置用可燃、报警仪等(具体仪器名称是可燃气体检测器、气体检测器、区域声光报警器等),需求数量预估在3500台,具体数量以实际采购为准。可燃、报警仪等的报价方式为固定单价,单价包含采购供货、运输、检定、现场安装指导、调试、项目售后服务、专业培训等工作相关服务。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交货期:按照采购方(EPC)商务合同执行。
2.4交货地点:陕西省榆林市中煤榆林煤炭深加工基地项目现场。
2.5付款方式:
2.5.1本项目合同下各采购方的釆购合同签署生效后,釆购合同项下的所有付款的责任均由各采购方来承担。支付条件应按本条规定执行、付款方式参照EPC总承包合同中相关设备付款条款执行或由中标人与EPC另行商定。
2.5.2本采购合同下由卖方提供的与货物相关服务和其它物品的价款随合同货物付款进度,在采购合同总价内支付,不再单独支付。
2.6报价说明:投标产品及其安装、调试、性能测试、培训、技术服务、运输等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总价报价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为可燃和等气体报警仪生产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制造商声明);
3.2资格要求2: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或一般纳税人网上查询截图等证明材料,未提供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或一般纳税人网上查询截图等证明材料,以全国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查询为准);
3.3资格要求3:投标人2018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所投系列产品在类似企业具有3份销售业绩(其中2份销售数量不低于2000台框架业绩,1份销售数量不低于1000台的非框架销售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应包含首页、内容页、签字页,原件备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1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4年03月26日09:00:00至2024年04月03日16:00:00。
4.3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03月26日09:00:00至2024年04月07日16:00:00。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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