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中医院购买食堂餐饮服务招标
2.项目名称:吉林市中医院购买食堂餐饮服务;
3.采购方式:招标;
4.预算金额:2,204,800.00元(人民币);
5.最高限价:2,204,800.00元(人民币);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7.采购需求:吉林市中医院购买食堂餐饮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服务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或者其他相关标准的合格要求;
9.服务期:合同签订后2年;
10.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11.服务地点:吉林市中医院;
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3)《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申请人需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规定的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并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如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企业,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还须具备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相关资质和相关经营许可;
3.2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3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3.5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3.6投标人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法人代理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同一品牌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产品投标的,视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3.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3月26日至2024年04月02日16:00止;
2.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4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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