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叶复烤有限公司临沂分公司集散中心南库区无线覆盖、RFID读写器及出入口LED屏幕招标
一、招标人:山东烟叶复烤有限公司临沂分公司。
二、项目名称:临沂分公司集散中心南库区无线覆盖、RFID读写器及出入口LED屏幕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
四、
五、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36.2万元(含税),据实结算。投标人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2.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3.招标内容:根据运行发展需要,计划对集散中心南库区无线覆盖、RFID读写器及出入口LED屏幕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4.实施地点:
5.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
6.质保期:自产品交付且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少3年,投标人可在此基础上自由竟报。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3.能提供国家规定税率的可抵扣增值税发票。
4.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近三年(2021年3月1日至)有行贿犯罪记录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被列入烟草系统“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或取消中标资格。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惩戒;“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和“天眼查”或“企查查”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6.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有效投标人:
(1)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有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2)对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存在关联、利害、利益关系的不同公司等投标人均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8.中标人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分包,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本合同部分或全部的权利或义务的,应返还招标人所有支付的款项。若相关第三方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用、诉讼费用、律师费用、保全保险费用等。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1.发售时间:2024年03月27日至2024年04月02日,每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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