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县清水河主要支流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隆县清水河主要支流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勘察设计已由兴隆县行政审批局以兴审批投字[2024]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兴隆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密云水库上游潮白河流域水源涵养区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兴隆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六道河镇五道河村、朱家沟村、六道沟村、前苇塘村、大苇塘村。工程规模:河道水生态环境治理总长度约11.8km,建设生态护岸约11.1km,河流生态缓冲带构建约1.26万㎡,建设生态过滤堰30道及河道基底改良3.9万m3等。标段划分:一个标段。勘察设计周期:30日历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专业标准和行业标准。
2.2招标范围:兴隆县清水河主要支流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勘察设计,包括本项目的工程测量测绘,地质勘察、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文件编制、施工图及相关后续服务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法人,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满足本项目工作的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丙级、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企业;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1.4其他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进行招标。。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3-2711:00至2024-04-0117: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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