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供热(集团)2024-2025年度工程设计 招标
招标项目编号:JLTCZB-2024-CC03
1.招标条件
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工程设计招标已由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批准,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通过本次招标,选取3家设计单位,为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提供设计服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可研编制等相关服务。
2.2 项目地点:长春市;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2.4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有设计报告、项目申请报告、项目建议书等编制经验;近三年无不良行为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能力;
3.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近三年无不良行为记录。
3.4近年(2021年-投标截止时间)具有已完成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1项;
3.5近三年(2020年-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提供信用中国、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否则,其投标可能被否决。
3.10外省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请于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4月2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将下列所有资料加盖公章后汇总在一个PDF文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资料:①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请注明项目名称、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自负)。
5.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16日9时30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微信同号)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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