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轮胎供货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THND-10420231030
项目名称:汽车轮胎供货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服务名称
服务期限
最高折扣数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1
1-1
汽车轮胎供货服务
1+1+1年
100
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1+1年(合同为一年一签,若合同有效期内成交供应商无违法违规行为,服务考核均达到磋商文件要求,可再续签供货服务合同,续签期不能超2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3)监狱企业,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其他详见磋商文件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凡有能力提供本磋商文件所述服务的且被推荐的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供应商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3)供应商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3.2、供应商须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格式自拟),原件须附在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3.3、供应商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①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依法缴纳税收: 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意一个月份所属的税收凭证复印件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③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3.4、供应商需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3.5、供应商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3.6、由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 gp.gov.cn)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
3.7、供应商所投产品若属于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节能、3C认证等),必须提供规定的产品相关的证明文件或证书。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其他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中第一部分“说明”中的第3条款。
注: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磋商,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8日至2024年04月07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0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微信同号)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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