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中心医院便携式彩色超声诊断系统等5种设备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中心医院便携式彩色超声诊断系统等5种设备采购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郑州市中心医院,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现代理本招标事宜,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市中心医院便携式彩色超声诊断系统等5种设备采购项目
2.2 招标编号:HNZB2024210276
2.3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5个标段,各标段信息如下:
序号 标段 标段内容 质量
层次 数量 单位 各标段控制总价
(万元)
1 一标段 便携式彩色超声诊断系统 原装进口 1 台 79.14
2 二标段 无磁呼吸机 国产 1 台 31.15
3 三标段 加温输注系统 原装进口 1 台 61.2
4 四标段 舌下微循环成像系统 国产 1 套 37.5
5 五标段 无创心输出量测量系统(阻抗心输出量测量系统) 原装进口 2 台 68.28
说明:允许同一投标人同时投标多个标段,同时中取多个标段。
2.5招标范围:标段包含的所有采购设备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售后及质保服务。
2.6 交货期:国产设备为收到成交通知书30日历天内;原装进口/进口品牌产品为收到成交通知书90日历天内;特殊情况双方协商交货日期。
2.7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及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2.8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9质保期:原厂保修期3年(包含所有问题)。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①境内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境外投标人无需提供营业执照。
②投标货物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国务院关于修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相关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为非医疗器械的不用提供)。
③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投标人为境内生产企业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所投产品为非医疗器械的不用提供)。
④投标人为所投设备制造商或经销商;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具有设备制造商或其总代理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证明。
3.2财务要求:
①投标人须提供自2023年6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出具有效证明文件。
②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2023年企业财务报表,或提供2023年6月1日以后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3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企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拒绝参与本招标投标活动(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中,企业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查询结果);网页查询结果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之后;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期间一旦发现投标人存在信用问题,招标人均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网页查询证明。
③投标人须提供中国人民银行企业信用报告。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4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获取:投标人代表携带相关资料获取;
4.3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装订成册: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明:项目名称、编号、标段、被授权人姓名、联系电话及委托事宜)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②满足资质要求的证明材料;③满足财务要求的证明材料;④满足信誉要求的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严格按照“三、投标人资格要求”项要求提供。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作为评审其资格是否通过的依据。投标人应保证其资格证明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4.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4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微信同号)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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