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九原化工园区项目气云成像设备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九原化工园区项目气云成像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40万元,招标人为青岛城市大脑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位于内蒙古包头九原工业园区,招标人拟通过招标方式确定1家中标单位负责本项目相关设备的采购。投标方根据招标方要求及所提供的硬件参数、文件等各项资料,进行设备的采购、系统调试等。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九原化工园区项目气云成像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九原化工园区项目气云成像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所投设备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项目授权函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3.招标发布之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记录;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3月28日09时30分到2024年04月01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1.方式: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须提供(1)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所投设备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项目授权函和售后服务承诺函。以上材料的盖章扫描件PDF版发送代理机构邮箱,并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信息,邮件主题“…项目报名”,按照上述时间在线获取招标文件;代理机构将以电子版形式将招标文件发送到各单位邮箱。
2.售价:3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7日14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17日14时0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微信同号)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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