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县2024-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项目招标
项目编号:SLHRC-2024-11
项目名称:镇安县2024-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项目
采购方式:招标
预算金额:2,819,2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镇安县2024-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819,2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819,2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其他服务镇安县2024-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项目1(项)详见采购文件2,819,200.002,819,2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运维期限两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镇安县2024-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10)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镇安县2024-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明);(3)投标人应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投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信息;(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已缴纳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已缴存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9)投标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9日至2024年04月07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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