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丘县40万千瓦风电供暖示范项目供热三期扩建工程空气热源泵及其配套附属设备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灵丘县40万千瓦风电供暖示范项目供热三期扩建工程空气热源泵及其配套附属设备采购
建设地点: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灵丘县40万千瓦风电供暖示范项目首站现场指定地点车下交货。
交货期: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全部合同设备的交付
2.2招标方式:招标
2.3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招标信息服务费(元)
灵丘县40万千瓦风电供暖示范项目供热三期扩建工程空气热源泵及其配套附属设备采购
灵丘40万风电供暖示范项目三期扩建工程拟采购18台空气源热泵做为热源设备配合原有的4台7.83MW电锅炉进行供热。
1.18台制热量(-12℃)590KW(单台或组合)的空气源热泵。(制热量为室外温度-12℃时进水温度为40℃出水温度为55℃)≥590KW且
COP≥2.3;(低温制热量为室外温度-20℃时进水
温度为40℃出水温度为55℃)≥480KW且COP≥1.8)
2.必要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以及图纸文件、技术资料等,满足需求。
3.相关服务等,满足需求(8月31日前需所有空气源热泵主机及附件全部交付至山西大同国家电投灵丘供热站)。
详见空气热源泵招标技术规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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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资格要求
灵丘县40万千瓦风电供暖示范项目供热三期扩建工程空气热源泵及其配套附属设备采购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三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投集团河北电力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并提供承诺书);
(2)业绩要求:具有近5年内(2019年4月1日-2024年3月31日)应具有至少3个项目,制热量大于等于300kW(单台或组合)空气源热泵供货业绩,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或运行投产日期)为准。投标人须提供所投标设备情况业绩列表(包括项目名称、供货情况及主要设备参数、用户名称、投产或竣工验收时间)和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合同封面、主要参数页、供货范围页及签字页的复印件;用户使用设备运行情况说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如投标人提供材料不完整、不真实、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则相应业绩无效;情节严重者,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
(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适用】
(4)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适用】
(5)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拟投标设备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中制热量(-12℃)、制热性能系数、低温制热量(-20℃)、低温制热性能系数、循环热水参数、热水流量等均应满足本标段招标文件要求。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报告的复印件(至少包含报告首页、试验项目和试验结论页等,否则试验报告视同为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年3月31日至2024年4月9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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