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宏业电力集团有限公司都江堰分公司2024年4月物资第一批招标
1.采购条件
本次采购项目建设单位为四川宏业电力集团有限公司都江堰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应答人提交加密的应答文件。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详见采购文件。
3 应答人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专用资格条件另有要求的除外)
3.3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应答。(专用资格条件另有要求的除外)
3.4 资质要求
3.4.1通用资质要求
(1)必须具有完成采购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2)取得采购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采购人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情节严重的,该应答人参与本项目的应答将被否决;
(6)根据《关于在招标应答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和《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要求,应答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采购文件要求委任项目负责人)在应答截止日前三年(应答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联合体应答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上述行贿犯罪行为。
(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应答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应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体应答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8)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印发<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的规定,应答人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联合体应答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9)应答人不得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惩戒(黑名单)。
(10)应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11)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应答人不得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和对应的处理范围内。
3.4.2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
3.5其他要求
3.5.1信誉要求:
潜在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应答截止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②应答截止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3.5.2授标原则:(本次无)
注:根据各包参与排序第一的最终应答报价从大到小排多次不保留原始第一(进行多轮排序,每轮只授一个包,不保留原始第一名):
1.以各个包排名第一名的应答人的最终应答报价为依据,将各个包从大到小进行排序。
2.把当前排序第一的包授给包内排名第一的应答人。
3.剔除已授出的标包,在未授出的包中剔除已达到中选上限[指供应商在该包范围下的中选上限]的应答人;以当前排序第一名的应答人的最终应答报价为依据,对未授出的包从大到小再次排序。
重复2、3,直至全部标包授完为止。
4.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24年4月1日14:00(报名开始时间)至4月5日14:00(报名截止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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