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员工食堂餐饮项目征询公告
一、征询项目概要及要求:详见本邀请之《征询项目概要汇总表》
项目名称:天津分行员工食堂餐饮项目
项目编号:0733-24131143
采购内容:中国民生银行天津分行用餐功能由六楼员工餐厅为零点售卖形式,工作日早、午、晚,三餐(周五晚餐除外),高职餐区自助餐形式早午两餐,另提供商务餐及平价超市服务。本项目将采购两名供应商,综合得分第一的为主供应商,综合得分第二的为备选供应商。
最高限价金额:590.48万元。
(二)合格响应方资格要求:
1.响应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单位或自然人(如响应方为企业,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响应方公章;如响应方为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响应方公章;如响应方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响应方公章;如响应方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响应方应自行提供没有处于停业、歇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清算、破产状态等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及履约能力的承诺。(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响应方公章)
3.响应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经审计的近两年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告经过审计的证明材料;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担保函),自然人提供征信报告。
4.响应方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根据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响应方必须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依法纳税,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自然人除外。
5.1提供最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凭证或银行回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说明:响应方必须是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国家、地方社会保障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管理部门对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如免缴)有特别政策的,必须提供相关政策文件复印件以及响应方满足相关政策文件的证明文件。
5.2提供最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银行回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说明:响应方必须是依法纳税的单位;税务管理部门对单位纳税有特别规定的,必须提供相关政策性文件复印件和响应方满足政策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个人所得税除外。
6.响应方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响应方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纸质承诺并加盖响应方公章。
注:民生银行或其代理机构在项目评审时,将现场查询响应方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仅适用于查询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信用报告)的全套“信用信息报告”,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并依据查询结果确定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查询方法详见采购文件内说明。
7.响应方在与民生银行合作(如有)的项目履约过程中,没有合同违约、泄露民生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非公开信息等事件(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响应方公章);未被民生银行暂停、限制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9.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响应方,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关联关系响应方包含以下情况a.与本响应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响应方;b、与本响应方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响应方。响应方应向征询方如实披露与本响应方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响应方。征询方有权取消关联关系响应方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提供承诺函)。
10.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1、餐饮企业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
12、供应商在本项目需具备至少两名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技师职业资格证书以上的专业厨师。13、餐饮企业要具有从事社会餐饮经营经历达5年以上经验,且社会信誉良好。自身拥有一定规模和经验的操作队伍;取得良好业绩(应提供该公司近5年服务过与我行同等体量的案例履行合同,如有银行同业服务案例应提供分行本部或同级别以上的合同)。
13、供应商在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期间没有发生过食物中毒事故,无因食品卫生安全问题受过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无不良经营记录(提供承诺书)。
14、食堂负责人要具有与其餐饮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并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卫生主
15、管部门等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有较深理解;食堂负责人应具备3年以上售卖形式食堂管理工作经验(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
二、
发售时间: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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