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部组团污水管网检测招标
(招标编号:TDJSZX-2024-030)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滨海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北部组团污水管网检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 资金740万元,招标人为天津泰达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对南港工业区北部组团区域内污水管道进行排查、清淤、检测、维修,探明各路 段污水管网连接情况、排水方向以及错接混接等情况。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北部组团污水管网检测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北部组团污水管网检测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2、资质要求:(1)检测资质:投标人具有由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检验检测 机构计量认证(CMA)资质认定证书(包含排水管道CCTV检测内容),且在有效期内;(2)
施工资质:1)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2)投标 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方的工作内容, 联合体成员必须满足本项目检测或施工相应资质要求,且应确定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中的 任意一方只允许联合一次,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 体的资质等级:
3、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 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 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
4、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5、若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 件)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提供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股权关系证明文件或从“国家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提取相关证明材料;;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3月29日09时30分到2024年04月07日16时00分
招标文件费800元,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交费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8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18日10时00分
七、其他1、补充说明:招标文件领取时间以公告为准,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2、招标发布日期:2024年03月29日至2024年04月07日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微信同号)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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