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同兴供热有限公司阳光艺境供热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齐河同兴供热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金额:万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
一、招标条件
本齐河同兴供热有限公司阳光艺境供热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38万元,招标人为齐河同兴供热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I)齐河同兴供热有限公司阳光艺境供热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齐河同兴供热有限公司阳光艺境供热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熟悉本项目相关业务,具备按期供货及施工能力,能够履行本项目合同;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4月01日09时00分到2024年04月05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1日 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4年04月11日 09时30分.
七、其他
获取采购文件前各潜在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等资料原件进行资格预审,预审通过后携以上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逐页加盖公章)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预审通过不代表资格预审通过,各供应商开标时仍需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参加开标会议。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微信同号)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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