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商洛发电有限公司二期2×660MW工程辅机(第1批第2部分)脱硫装置(EPC)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陕西商洛发电有限公司二期2×660MW工程项目已由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陕投商洛电厂二期2×660MW机组项目核准的批复》(陕发改能电力〔2023〕1004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和贷款,建设单位陕西商洛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由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EPC总承包,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第1批第2部分辅机设备进行国内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建设地点为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沙河子镇张村;本项目为原址扩建,建设2×660MW超超临界空冷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设施及脱硝装置。
范围: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第1批第2部分辅机设备采购,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包,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1包:间冷循环水泵;
2包:脱硫装置(EPC)。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包:间冷循环水泵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本次招标设备的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2)投标人应具有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3项国内600MW等级及以上新扩建火电机组的间冷循环水泵供货合同业绩(不含改造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首页、供货设备清单页、签字页(提供的合同须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且具有1年以上运行业绩,已证明安全可靠;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收、冻结及破产状态,无财产纠纷、被诉或涉廉政违纪;企业资信方面: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设备投标;
(6)国产设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进口设备必须有国外公司授权代理证明;
(7)投标人投标时已认证相关手续。
2包:脱硫装置(EPC)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本次招标设备的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2)投标人应具有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2项国内超超临界660MW等级及以上新扩建火电机组配套的超净排放FGD脱硫EPC总承包合同业绩(不含改造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首页、供货设备清单页、签字页(提供的合同须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且具有至少1项投运业绩,在总承包过程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已证明安全可靠;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收、冻结及破产状态,无财产纠纷、被诉或涉廉政违纪;企业资信方面: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设备投标;
(7)国产设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进口设备必须有国外公司授权代理证明;
(8)投标人投标时已认证相关手续。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07日到2024年04月12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售价:每包售价80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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