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植雷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珠玑塔矿区建筑骨料生产线项目工程总承包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张家界市,桑植县
一、招标条件
本桑植雷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珠玑塔矿区建筑骨料生产线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8000万元,招标人为 桑植雷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2.1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桑植雷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珠玑塔矿区 建筑骨料生产线项目工程总承包;
1.2.2建设地点:桑植县刘家坪白族乡长征村;
1.2.3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矿山场地平整5亩,购置岩矿生产线1条,完善其它配套设施;主要建 设内容包括破碎加工区域,运输系统及辅助设施工程等(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线建设、生产线 给排水工程、生产线电气工程、生产线通风工程、室外工程等)。项目生产区用地面积为244 10.73m2,生产区总建筑面积为2967.78m2,生产规模为年产40万吨。
1.3工期要求:本项目计划工期为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提交施工图文件,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服务期限自设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 验收合格之日止;施工工期要求:150日历天,合同签订完成且接到招标人开工令后的150日历天内达到 竣工验收要求(包括土建工程施工、竣工验收以及生产线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得、验收)。
1.4招标范围:项目建设采取EPC模式实施。本次招标包括但不限于桑植雷鸣矿业有限责 任公司珠玑塔矿区建筑骨料生产线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土建施工和重要设备及材 料采购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完成工程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的全过程。 PAOOLO 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4.1设计:对拟建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环节、配套的安全环保设施、防雷设施、消防设
施、给排水系统、强弱电系统和办公设施等进行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配合设计服务工作。 1.4.2采购:包括所有专业设施设备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质量保修以及其他类似 的服务,本项目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合同所包含的设备及材料均由承包人负责采购,并须报招标人确 认。
1.4.3施工: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所有项目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从卸料破碎口到产品发运出厂,包 括破碎车间、一级筛分及除土车间、二级筛分车间、成品储存及发运车间及附属工程等。
1.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分为1个标段。
1.6质量要求:设计: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 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施工:符合国家及行业施工规范要求,验收达到“合格工程”的标准。采购
:符合设计文件及招标人要求,通过监理单位与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验收合格。
1.7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第279号令和建材矿山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及合同要求保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设计能力、施工能力和供货能力 ,设计能力指投标人为具备本章第2.2条(2)项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施工能力指投标人为具 备本章第2.2条(1)项资质条件的施工单位,供货能力指投标人为所投主要设备(破碎设备、筛 分设备)的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参加投标,代理商以联合体中设计单位方或施工单位方参加 投标的除外),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应至少有一方为所投设备制造商。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 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工 程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或施工综合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 期;
(2)设计资质(具备①或②):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有建设工程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②建材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材行业(非金属矿及原料制备工程)专业设计乙 级及以上资质或建材行业(新型建筑材料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工程资质管理制度改 革后颁发的冶金建材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冶金建材行业(冶金建材矿山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 资质);
2.3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者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 资格或者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 ;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有其他在 建项目或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企业在职人 员,且须提供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2023年9月-2024年2月)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2.4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企业在 职人员,且须提供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2023年9月一 2024年2月)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2.5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或者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叼资格口 职称,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企业在职人员,且须提供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 标截止日前近半年(2023年9月-2024年2月)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2.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要求,提供生产规模不低于年产40万吨露天矿山生产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业绩(联合 体成员中任意一方满足即可)或者联合体投标人各方同时具备以下业绩:
①设计单位提供生产规模不低于年产40万吨露天矿山生产线设计业绩;
②施工单位提供生产规模不低于年产40万吨露天矿山生产厂房的基(土)建施工业绩; ③设备制造商提供生产规模不低于年产40万吨露天矿山生产加工设备供货业绩。 2.8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 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2.9信誉要求: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含分公司及分支机构)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 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2.9.1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部门暂停 或取消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9.2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下同)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 工程质量事故或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 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2.9.3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9.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9.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
2.9.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9.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9.8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
2.9.9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02日09时00分到2024年04月10日17时00分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9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9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湖南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微信同号)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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