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叶城林果产业园二期冷库设备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叶城县
一、招标条件
本叶城林果产业园二期冷库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800000,招标人为河南省鹏宇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叶城林果产业园二期冷库设备采购。具体工程量详见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叶城林果产业园二期冷库设备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叶城林果产业园二期冷库设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法人本人投标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人投标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公司出具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
5.投标企业在项目进行期内提供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具有税务局开具依法缴纳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
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信息、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服务-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搜索栏 输 入 单 位 全 称 - 截 图 )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以招标代理或招标人查询为准)
7.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投标人可提供有利于投标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02日00时00分到2024年04月08日00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3日16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3日16时0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微信同号)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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