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河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询价招标
招标类型
货物招标
信息类型
招标
招标人
临河区人民医院
受临河区人民医院委托,就临河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用询价招标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临河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ZC-ZB24-CG12
3、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
(元) 附件材料
1 血管内超声系统 1套 590000 详见招标文件
合计 590000
4、交货地点:临河区人民医院
5、质量标准:质量标准要达到国家相关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一章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4年3月18日至2024年3月20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5:00-17:30时前(北京时间,周六日休息)到巴彦淖尔市递交报名材料。经查验合格后,填写《合格的投标申请人登记表》,获取招标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提供以下材料,资料不齐全者不予接受。
1、企业营业执照;
2、针对本项目的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基本信息;
4、供应商若为经销商或代理商,如属三类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属二类需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供应商若为生产厂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5、供应商需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一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6、供应商需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企业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凭证及纳税证明(以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收缴款书或银行扣税凭证为准);
* 注:(1)报名时提供以上资料的原件,同时提供以上资料的复印件2份(加盖公章),资格文件不全者拒绝接收,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
四、招标人:临河区人民医院
五、招标文件发售
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售价为0元人民币。
六、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4月10日下午15:30投标地点:内蒙古巴彦淖尔市
开标时间:2024年4月10日下午15:30开标地点:内蒙古巴彦淖尔市。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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