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物资代保管服务招标
数量
招标范围
技术规格
工期要求/交货期
交货地点
信息服务费(元)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物资代保管服务
1批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2×1000MW绿色高效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物资代保管服务服务,
包括但不限于:负责甲供物资的接收、卸车、验收、入库、保管、盘点、发放、回收、分类、造册、移交等全过程服务,负责配合施工单位领用物资在仓库和堆场的装车工作等内容,提供、建造和维护仓(棚)库、堆场、围墙、围栅、防盗网、雨棚、各类隔离设施、场地内道路、临时办公用房、照明、消防设施(设备)、采暖通风空调设备、上下水设备、安保设施等所有从事设备材料保管的相关工作,以及项目完成后相关设施的拆除。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第二台机组通过168试运行后3个月,项目预计建设期32个月。
上海市金山区
1000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资格要求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物资代保管服务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5)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7)投标人没有处于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履约完成时间为准)完成至少2个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基建物资保管的服务业绩(含工程总承包合同项下的物资保管服务,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履约证明(结算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2)投标人拟派遣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履约完成时间为准)担任过至少1个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基建物资保管服务项目负责人的履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履约证明(结算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三、其他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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