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新华区2023年度上半年第二批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平新采磋商-2024-5
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新华区移民安置服务中心新华区2023年度上半年第二批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671,689.00元
最高限价:3671689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平公资采2024280号-1 焦店镇余沟村道路改造、香山管委会杨官营道路改造、焦店镇郏山阳村道路改造、香山管委会边庄村广场硬化、香山管委会连庄村给水改造、焦店镇野王村沟渠治理及新建公厕 3671689 3671689 是 3671689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平顶山市新华区移民安置服务中心新华区2023年度上半年第二批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主要施工内容包含焦店镇余沟村道路改造项目、香山管委会杨官营道路改造项目、焦店镇郏山阳村道路改造项目、香山管委会边庄村广场硬化项目、香山管委会连庄村给水改造项目、焦店镇野王村沟渠治理项目、焦店镇野王村新建公厕项目。
5.2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规范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4工期:60日历天
6、合同履行期限:同工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应按文件要求提供相应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任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4拟派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2023年10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养老保险证明,网络查询页面或社保单位出具的证明均可,采购人保留随时查询资料真实性的权利)。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管理关系、参股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6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格式中、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7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4月08日 至 2024年04月1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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