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大束、张庄等5镇历史遗留非煤矿山修复治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招标内容
邹城市大束、张庄等5镇历史遗留非煤矿山修复治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对邹城市大束、张庄等5镇历史遗留非煤矿山进行生态修复治理,建设内容主要涉及大束镇西山头村、山西头村、土旺村、香城镇南羊皮村、泉山沟村、张庄镇老林店村、将军堂村、城前镇东圈里村、郭里镇旺山村、上黄路屯东山遗留废弃矿山实施边坡续坡、削高垫底、场地平整、碎石清运、种植土回填、植被重建、道路、挡土墙等工程,以及设备购置和其它配套设施建设等。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不限于以下事项:前期资料;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及涵盖上述设计服务内容的设计总协调工作,材料设备采购及施工总承包,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合同、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有效统筹管理和控制,直到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决算、保修期满等实施过程的建设管理工作及各种手续的报审管理工程项目。对总承包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等全面负责,提供竣工验收相关支持、配合和服务等工作。
招标项目规模
建设工程总价概算(估算):4154.00万元(具体金额以财政部门或招标人委托的中介机构最终评审价为准)。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自筹资金,已落实
批复(备案)总投资额
4500.00(万元)
招标控制价
(合同估算价)
4154.00万元
招标方式
招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同时具备①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甲级资质;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③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3、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项目经理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被更换的项目经理6个月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工程投标);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投标截止日期“信用中国”记录的结果为准)(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7、本工程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三家(含三家)。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2024年4月7日—2024年4月29日9时0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 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