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图什市乡村公共交通设施建设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一、招标条件
本阿图什市乡村公共交通设施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其他资金500万元,招标人为阿图什顺达公交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7台纯电动公交车、建造1250KVA变压器1台、建造配套充电桩5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阿图什市乡村公共交通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002)阿图什市乡村公共交通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阿图什市乡村公共交通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评标时将给予此类企业进行价格 扣除10%的优惠,用优惠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企业须提供投标人(被授权在职人员)近3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
(4)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投标单位(供应商)针对本次采购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 重大违规记录承诺书》的书面声明。
(6)提供近三年内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至2022年)(新成立公司除外);
(002阿图什市乡村公共交通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评标时将给予此类企业进行价格 扣除10%的优惠,用优惠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企业须提供投标人(被授权在职人员)近3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
(4)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投标单位(供应商)针对本次采购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 重大违规记录承诺书》的书面声明。
(6)提供近三年内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至2022年)(新成立公司除外)
(7)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需具备独立法人资质,且无不良记 录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建造师须具备:机电工程专 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 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07日10时00分到2024年04月11日19时03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8日16时03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8日16时30分
七、其他
投标人现场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所投标项的特定资格资料一套,由项目委托人提供。
注:以上证件均须原件,另提供复印件一套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 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 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 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 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 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 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 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 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 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微信同号)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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