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四建设有限公司第一工程公司惠州博科轻烃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工程招标
1.招标条件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四建设有限公司第一工程公司惠州博科轻烃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惠州博科新材轻烃综合利用项目(一期)罐区土建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A2GXCGFA240327001)。招标人为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四建设有限公司第一工程公司,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标段(包)编号:A2GXCGFA240327001/01
标段(包)名称:惠州博科新材轻烃综合利用项目(一期)罐区建筑劳务分包
招标内容及范围:全场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工程
2.2计划工期:219日历天
2.3建设地点:惠州市白花新材料产业园区内
2.4施工质量安全要求:
(1)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有关工程施工及验收的规范及标准要求。(2)单位工程质量合格率100%。(3)满足现场及业主验收标准。(4)实现“零事故、零伤害、环境污染最小化”的目标。
2.5其他:
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乙方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提供劳务资质,必须在公司合格分包方名录内。(2)本次招标禁止挂靠和转包,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并按合同额的30%进行处罚,分包方管理岗位人员设置齐全;特殊工种持证上岗100%,技术工种持证率60%以上,所有人员进行体检并承担体检费用。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招标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投标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招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本次项目是否接收联合体:接受不接受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4.注册、登录。
5.招标报名
是否需要招标报名:否是
5.1报名时间:
从2024-04-0709:17起至2024-04-1316:00止(北京时间)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
从2024-04-0709:17起至2024-04-1316:00止(北京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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