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天生港发电有限公司办公楼新建项目
南通天生港发电有限公司办公楼新建项目招标
本招标项目南通天生港发电有限公司办公楼新建项目已由南通市崇川区行政审批局以崇川行审[2023]50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通天生港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
2.1.2工程规模:约1100万元。
2.1.3工期要求:300日历天。
2.1.4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包含土建、围墙及道路、水电、室外消防给水、电梯和空调,具体委托范围及内容根据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的实际要求确定。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同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特别提醒:如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040号)文件要求执行。
3.3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必须提供:①投标企业与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②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三个月(2023年12月-2024年2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3.4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R自2022年3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R自2023年3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R自2023年12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R自2019年3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4月7日至2024年4月19日9时30分;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9时3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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