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鹤山区水利局鹤山区2023年水毁修复工程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山区2023年水毁修复工程已由鹤壁市鹤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鹤山发改〔2023〕222号(项目备案代码:2309-410602-04-05-468798)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鹤壁市鹤山区水利工程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和区财政配套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内容:鹤壁集镇羑河修复护岸1.2km、金线河修复护岸1km、汤河修复护岸0.4km、新庄河修复护岸0.23km、赵荒水库溢洪道修复、羑河三处拦河坝水毁修复,河道清淤疏浚,杨邑水库输水洞水毁修复,韩林涧村韩林涧水库溢洪道水毁修复;
2.2建设地点:鹤壁市鹤山区;
2.3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资金和区财政配套资金;
2.4本工程总投资:20413189.22元;
2.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标示的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
2.9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安全、包质量、包工期、包公共关系协调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
3.2项目管理人员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120天内,有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任职变更事项的,请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情况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文件中未附相关变更证明材料则视为项目经理无变更;
3.3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年来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年度(2021、2022、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已成立年份至今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已成立至今的每月财务报表。
3.5信誉要求:投标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失信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要求提供承诺书并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承诺的投标单位,将被按照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处理,承诺时间为“2023年1月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6其他要求:须出具授权委托人和拟派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人员,在本单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提供加盖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公章的证明或社保参保网页查询截图);投标人及相关执(从)业人员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委托代理人须为“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公开的人员(提供“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网页查询截图)。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4月27日下载领取《招标文件》等有关招标资料。
5.投标文件的上传
5.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28日9时0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 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