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店镇苏村体育广场及停车场建设项目其他建筑工程采购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11011124210200013735-XM001)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窦店镇苏村体育广场及停车场建设项目其他建筑工程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620万
元,招标人为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人民政府本级。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内容招标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窦店镇苏村体育广场及停车场建设项目其他建筑工程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窦店镇苏村体育广场及停车场建设项目其他建筑工程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不低于248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金额不低于173.6万
元。注:如投标人为小微企业则不涉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项目经理受 服公聘于施工单位的已取得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同
时具有有效
地安全考核B本,能够提供本地化服务,外地进京企业须在北京市已备案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②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
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
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03日09时00分到2024年04月11日16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3日09时3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微信同号)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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