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韩之星旅游轮船有限公司旅游码头船舶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潮州韩之星旅游轮船有限公司旅游码头船舶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98万元,招标人为潮州韩之星旅游轮船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韩江,是中国东南沿海最重要的河流之一,广东省除珠江流域以外的第二大流域。随着经济的不断增长,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为了体现历史文化名城风貌,突出滨水城市特点,促进潮州旅游产业快速发展。潮州韩之星旅游轮船有限公司以“生态为先、文化为魂、休闲至上”为发展理念,加快韩江两岸水上旅游开发,现拟采购108客位铝合金电动游船1艘,12客位铝合金双体电动现代式游船Ⅰ艘,12客位铝合金双体电动仿古式游船Ⅰ艘。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潮州韩之星旅游轮船有限公司旅游码头船舶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潮州韩之星旅游轮船有限公司旅游码头船舶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前(至少一个月份)的财务状况报表(至少应包括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必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投标人须在参加本招标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在参加本招标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6、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投标人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登记,且在该系统中没有出现经营异常名录或经营异常信息已移出,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良记录;
8、投标人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已登记报名并购买本招标文件。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4月07日09时00分到2024年04月11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可从2024年4月7日起至2024年4月11日止,(每天上午 9:00 至12:00,下午 14:30至17∶30)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4月29日15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9日 15时00分。
七、其他
一、项目内容
1、招标内容现拟采购108客位铝合金电动游船Ⅰ艘,12客位铝合金双体电动现代式游船1艘,12客位铝合金双体电动仿古式游船1艘
2、规格参数与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3、交货期: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并交付验收使用。
4、交货地点:中标人工厂所在地
注具体包括3艘游船船图纸的设计送审、制造、安装、调试、全船试验、交船工作以及不少于1年(含)的免费售后现场技术支持服务等内容。另外,包含人工、措施、管理、搬运、转运、上下车、设备、胎架、船台、安装、放样、样板制作、无损检测、能源、运输、船舶检验、技术培训、保险等,以及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
二、招标控制价:¥9,980,000.00元(大写:玖佰玖拾捌万元整)。
三、质保期:船体质保期为1年,电动挂机质保期为1年,磷酸铁锂电池系统质保期1年,电芯质保5年。自船体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其他设备按原生产厂家规定的保修条例执行。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微信同号)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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