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强县水闸新建重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枣强县水闸新建重建工程已由枣强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枣强县水闸新建重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枣发改审批〔2023〕0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枣强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枣强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枣强县水闸新建重建工程勘察设计
2.1.2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与建设规模:新建节制闸2座,分别为后边节制闸和吉利节制闸;拆除重建节制闸2座,分别为张庄节制闸和张米节制闸。
2.1.3建设地点:枣强县县域内。
2.1.4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25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后续配合服务至本项目完工。
2.1.5质量标准: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设计深度符合行业标准。
2.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具体包括工程地质勘察、初步设计(含概算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及施工招标所需的技术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编制工作;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期间的设计服务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勘察资质: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1.3信誉要求:在评审工作结束前投标人或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现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为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2家(含2家);②联合体成员承担不同专业工作的,资质及业绩认定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各自承担工作对应专业的资质及业绩认定;③本项目的设计单位须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委派设计负责人,并以联合体牵头人的身份参加投标;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28日08时30分至2024年1月3日 17时30分((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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